国内醉酒驾驶车祸意外层出不穷,在行动管制令期间就发生多宗酒驾死亡车祸意外。单单在5月份就夺走3条宝贵的人命,包括发生在加影,司机疑似酒驾冲撞路障撞死一名警察伍长。
正当各界都在呼吁政府赶紧修法严惩酒驾之际,本周五早上在吉隆坡联邦大道又发生一起酒驾致命车祸。一名疑喝醉酒的大专生所驾驶的汽车竟撞入摩哆车道,撞死一名下班回家的快递服务员。
这名死者叫凯鲁安努亚,是一名跑步爱好者。虽然我并不认识他,但我有许多跑步朋友都跟他很熟,对于他遭遇横祸骤然离世,大家都十分痛心和深感不值,纷纷在社交媒体哀悼好友,并严厉谴责肇祸者。
凯鲁安努亚的遭遇,就是酒驾“害人害己”的活生生例子,酒驾者的不负责任和漠视他人安全,夺走了一条宝贵的生命。因此也有人说,酒驾肇祸等同谋杀!
目前我国对于酒驾的刑罚并不够严厉,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酒驾的罚款仅不少于1000到6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若酒驾导致他人死亡,罪成者将被判入狱3至10年,及罚款8000至2万令吉。
饮酒者需自律
一而再、再而三发生酒驾车祸悲剧,政府修法严惩酒驾已经刻不容缓,包括即使没有酿成意外,也将强制坐牢、降低酒精含量限制、终身吊销违例者驾照、加强酒测取缔等,希望起到警戒作用。
众所周知,在我国只有非穆斯林可以喝酒。酒驾意外频繁下,还有伊斯兰党议员建议“暂停所有酒类生产、业务及销售”或限时出售酒类。但这种宗教化的“禁酒政策”,势必会引起非穆斯林的反感,也不符合我国的多元国情。
事实上,要杜绝酒驾,还要靠饮酒者自律。若要继续享有喝酒权益,就要守法和做到某酒公司的口号“Drink Responsibly(理性饮酒)”。
此外,政府和酒商也应加强教育和宣导,贯彻民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强制酒吧或售酒餐厅设置有关告示牌。同时与涉及业者等采取多管其下措施,如安排“代驾”或“电召车”服务,让它成为新常态,以减少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