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说,高庭批准内陆税收局向其儿子纳兹夫丁追讨3760万令吉欠税的简易申请判决,并非最终结果,毕竟纳兹夫丁仍有机会向该局所得税委员会提出上诉。
“当他(纳兹夫丁)有朝一日面对所得税委员会时,真相会水落石出。”
纳吉今日在面子书撰文指出,高庭的裁决意味着内陆税收局可继续向纳兹夫丁追讨欠税,不是谕令前者支付欠税,认为有些媒体报导有误。
他继指,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6条文阐明,内陆税收局有权追讨额外税额和罚款,其中第106(3)条文指尽管所追讨的税额有误、不公平或不合理,法庭都无权减少税额或撤销该局追讨税额的权力。
“这意味着,若该局追讨3760万令吉的税额和罚款,法庭必须谕令答辩人支付这笔款项。
“先还钱,然后才能向该局(所得税)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申请索回早前支付不合理的税额。”
纳吉讽刺希盟正是因为清楚有关条文的运用,才以他没申报26亿令吉献金为由,向他追讨总值17亿令吉欠税和罚款。
他声称,他虽在接获该笔资金4个月后退还资金,仍遭追讨欠税。
“若(财政部前部长)林冠英和同僚滥用我国税务法令,操弄手段蒙骗不太了解税务法令的人士,我们的命运又会如何?”
纳吉指控他和家人遭追税时,是财政部前特别官员潘俭伟和林冠英横行霸道的时期,并称前者两人多次滥权对付他和国阵同僚。
此外,纳吉说,在他任相期间,其孩子皆不曾获颁政府合约,且尽管有些孩子提出此要求,他仍不曾同意,一度遭孩子埋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