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日综合电)中国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今年1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阐释境外居民个人所得税政策。有香港传媒指,在香港工作的国企中国员工近期陆续接到通知,要求尽快办理个人境外所得纳税申报,以补缴税款。
报道举例,月入2万港元(约令吉)的市民,需要向港府缴税3760港元(约2069令吉),若按中国去年公布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则要补交约1.09万元人民币(约6643令吉)的中国税项。
报道指,由上月下旬到本月初,包括华润集团、工银亚洲、信银国际、招商国际、中银香港等在内的多间中资公司陆续向员工发出内部通知,要求持工作签证、经优才计划来港工作的中国员工尽快办理个人境外所得纳税申报。
中国在2019年开展实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而今年6月30日是2019课税年度清缴截止日期,故近期于海外工作的海外中国公民相继收到通知。
中国收入税(所得税)税率高于香港,香港入息税标准税率为15%,而中国个人收入所得率最高可达45%。新做法意味着在港工作的「港漂」员工在缴交香港税款后,仍须按中国税率计算应缴税项,并向中国相关部门补交两地之间税款的差异。
文: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