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随着大马金玉华有限公司4名董事在去年因洗黑钱及非法集资被上诉庭维持监禁8年及罚款100万令吉刑罚后,该公司今日再因同样控状被高庭判处罚款4亿5000万令吉!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阿末沙礼尔在做出上述裁决后,也判处和大马金玉华有限公司涉及洗黑钱的Success Aptitude有限公司和Ng Advantge有限公司各罚款100万令吉。
阿末沙礼尔也分别判处这3家公司共8名董事和顾问4年至9年监禁,以及罚款100万令吉和400万令吉之间,并谕令所有刑罚同时执行。
当中,金玉华前董事拿督陈良杰(45岁)和吴宝荣(68岁)、总经理林嘉兴(46岁)、顾问拿督黄宝永(67岁)和阿末凯鲁丁(59岁)被控抵触1989年银行及金融公司法令。
至于拿督余源胜(46岁)、拿督邱淑玲(53岁)以及姚吉文(56岁;以上人民皆译音)则被控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法令。
上述8名被告是在2013年被控非法集资高达70亿令吉,并且涉及45亿令吉的洗黑钱勾当。
案件主控官则是代表国家银行的王兴杰副检察司和哈尔蒂柯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则是魏顺成和莫哈末依尔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