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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大人,看你的了!

掌管法律事务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祖乃迪透露,内阁是在本月8日,同意“废除强制死刑”,但国内仍维持有死刑的刑罚。

政府本次的决定,和2018年希盟执政的决定不同,希盟推动的是全面废除死刑。

所谓的“废除强制死刑”,并不等同于废死,因为死刑依然存在,只是法官被赋予酌量权,去决定到底要判处被告死刑还是终身监禁。

换言之,法官依然可以针对被告犯罪的动机和意图,去决定被告该不该判死刑。

死刑依然存在

不过,要走向“废除强制死刑”,仍然必须经过漫长的程序,这包括要修改相关法令,才可废除强制死刑。


除了关系到立法程序,政府也必须详细的探讨死刑替代刑罚,这一研究过程,恐怕也会花上一段时间,而且政府还必须进行公开调查,了解民间反应。

无论如何,旺祖乃迪仍预计,“废除强制死刑”的法案,会在今年10月提呈一读。

废除强制死刑是好是坏,见仁见智,相信仍然会有一些争议,其中,“废除强制死刑”会不会引起一些罪犯,包括贩毒者和恐怖分子走法律漏洞,值得省思。

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有可能会让一些罪犯抱着可侥幸逃过死刑判决的想法,误以为到时被控上庭即使罪名成立,法官有酌处权不会判死刑,自己便能肆无忌惮地作案。

裁决带来压力

所以,政府在探讨此事时,必须确保,“废除强制死刑”的政策不会影响刑事法律的吓阻作用,以免向罪犯发出错误讯息。

此外,“废除强制死刑”后,法官便有权胥视个案酌情处理,罪犯便可逃过死刑,但是这也会给法官在裁决时,带来一定的压力。

为此,在“废除强制死刑”后,政府在立法程序中,应当考虑在法律中制定下指引,让法官也有一个参照的基础。

总的来说,“废除强制死刑”,是国家刑事司法改革的第一步,但这项工作必须综合考量所有因素,以确保任何刑事司法改革,都会为国人带来最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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