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华裔女商家在店内因被发现拥有65个冒牌的奢侈品牌古驰(Gucci)包包,她今日被控上法庭后,俯首认罪,被判罚款3万2500令吉。
地庭法官诺丽娜在31岁的陈珍妮(译音)认罪后,作出上述判决。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代替。
根据控状,陈珍妮被指在去年2月27日下午1时10分,在首都拉惹劳勿路的哈芝泰益第3路的一间店铺内,持有65个冒牌包包,因此抵触2019年商标法令第102(1)(c)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102(1)(ii)条文下判刑。
一旦罪成,每件冒牌商品,可被判处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若重犯,每件冒牌商品将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件,国内贸易与生活成本部的官员到该店铺展开检查,并查获65个假冒古驰包包的冒牌商品。
在下判前,来自吉隆坡内贸部的主控官旺莫哈末阿德哈副检察司要求法官,处以预防性的惩罚,以确保注册商标持有人的权利受到保护。
没有代表律师的陈珍妮则请求最低罚款,因为她还要偿还商业债务、店租和赡养无业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