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1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迪安强调,不管报案者背景和穿着如何,警方都不能拒绝有关报案申请。
他认为,衣着问题可容后再解决。

“警方的首要职责是接受公众报案,无论情况或背景如何,包括报案人的着装,要协助他们(报案),不能拒绝,即便是报案者被认为衣着不符合规定。
“我们提倡(到政府机构办事)着装要得体,但报案必须要受理,不能仅仅因着装就拒绝报案。”
赛夫丁今日在内政部常月集会后记者会上,这么说。
本月8日,一名华裔妇女遇车祸到警局报案,却因和女儿穿裤裙而被拒绝进入警局,最终唯有到附近商场买长裤及换上后,再回到警局报案。
该名妇女和女儿是从柔州峇株巴辖驾车返回吉隆坡途中,于南北大道174.8公里处发生车祸,遭一辆由巫裔男子驾驶的汽车由后撞上,后者车上还有其妻子及两名年幼孩子。
通讯部长拿督法米周三(10日)在记者会上说,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山苏阿兹里将检讨穿着规范的通令,确保民众到前线政府机构寻求服务时,不会因穿着问题被拒之门外。
他说,首相拿督斯里安华的看法是,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出现妨碍人们向警方报案的问题。
山苏阿兹里发文告指出,政府已放宽在政府柜台和办公室的着装规定,以确保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公众获得即时服务的权利不会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