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14日讯)“七旬妇葬火海”案;涉案21岁华裔男被告今日在昔加末法庭面对9项罪行控状包括误杀罪,他皆否认罪行,但他没获保释。
男被告周宏祖(Chew Hong Joe,译音 )今日在昔加末推事庭及地庭被提控9项罪名,包括抵触一项刑事法典304B条文(误杀)、抵触两项刑事法典507条文(刑事恐吓),以及抵触6项刑事法典436条文(蓄意纵火)。
此案主控官,分别为西蒂卡丽佳负责在地庭,以及诺艾娜在推事庭;被告辩护律师为哈查兰吉星。
被告在地庭面对7项罪行控状,即6项蓄意纵火罪及一项误杀罪。
其中5项纵火罪控状指被告周宏祖于今年7月25日凌晨4时左右,在柔佛州昔加末县武吉仕砵新村(俗称“红牌新村”)法兰西邱路5户民宅,以汽油纵火的方式进行破坏,对5名屋主的财产造成损失。

5户民宅门牌和屋主依序是门牌407的陈天助(75岁)、门牌408的沈聪深(42岁,译音)、门牌408B的沈金财(77岁)、门牌409的死者陈亚玉(72岁),以及门牌410的庄素玲(46岁,译音)。
另一项控状,则指被告于同一天清晨6时45分左右,在昔加末丽雅花园(Taman Ria)丽雅5路一户民宅以汽油纵火的方式进行破坏,对该华裔屋主的财产造成损失。
其行为抵触刑事法典436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罚款。
另根据控状,被告在同日凌晨4时左右,在武吉仕砵新村法兰西邱路门牌409民宅所做的行为,已导致陈亚玉丧命。
该罪行虽不构成谋杀,但已抵触刑事法典304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本报白宁馨摄)
被告另面对2项刑事恐吓
被告随后也在推事庭面对另两项刑事恐吓罪,控状指被告于同日凌晨4时左右,在武吉仕砵新村法兰西邱路死者陈亚玉的住家神龛贴了一张不具名的字条,恐吓该屋的一名住户。
另一项控状指被告在同日清晨6时45分左右,在丽雅花园丽雅5路一户民宅篱笆门贴一张不具名的字条,恐吓该屋的一名住户。
此行为抵触刑事法典507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两年监禁。
周宏祖聆听所有控状后不认罪,地庭法官和推事庭推事宣布案件于9月29日过堂。
地庭法官拉希玛宣布不允准被告保释,而推事迪立普纳依尔允准被告针对每项控状以4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两项共8000令吉。
不过,据了解,被告家属并无交保释金。
被告神情平静
被告周宏祖于周四(14日)上午9时左右戴着黑色口罩,在持枪特警押送下出现在昔加末法庭,只见其神情平静,身穿印有“You got this”字样的灰色衣服,白色直线条和拖鞋。
在进入法庭时,被告全程没有说话,面对媒体的镜头时神情平静。
与此同时,被告的母亲也在哈查兰吉星陪同下到庭。
另一方面,曾经协助死者陈亚玉外孙女教育经费筹款的昔加末思朴华小校友会成员,也到法庭了解案情进展。
被告是雪州私立大学 法律系二年级学生
来自霹雳州怡保的被告周宏祖,竟是雪兰莪州梳邦再也私立大学在籍法律系二年级学生!
被告辩护律师哈查兰吉星向法官求情保释时一度透露,被告目前在梳邦再也一所私立大学深造,现为就读第二年的法律系学生。
这起夺命火患于今年7月25日凌晨4时许,在昔加末县武吉仕砵(俗称“红牌新村”)法兰西邱路发生,造成73岁妇女陈亚玉葬身火海。
火患涉及4间半砖板屋,其中一间隔间为两户,总计5户民宅单位。
警方深入调查后,揭露案件涉及来自新加坡的大耳窿集团教唆纵火,在雪兰莪梳邦再也逮捕两名男女嫌犯。
21岁男嫌犯周四(14日)在刑事法典304B条文(误杀)等13项条文下被提控;19岁的涉案女嫌犯则已获得警方口头保释,转当案件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