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虔:國州議員應擴張立法權
大馬承繼英國的君主立憲制,歷經十多次大選,普遍來說,人民已熟悉且習慣選舉這項政治活動。儘管選務、選區劃分等等仍有公平與否的爭議,但不可否認,選舉確實已是人民生活的一部份,至於某些不盡理想之處,留待日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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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權分立是君主立憲制很重要的內涵之一,以便政府權力受制衡,確保人民權益不受官方限制。然而,這樣的理想並未在大馬實踐。
不可諱言,自獨立以來,大馬始終是行政權獨大,司法權日益被侵蝕,漸失獨立,而立法權最慘,始終聊備一格,幾乎可說是行政部門的橡皮圖章。
司法權應如何重建獨立,因牽涉法律專業,外人不宜胡亂評論。但擴張立法權應視為政治改革的一部份,且大家不妨多加討論。
未充分發揮職權
很多人仍認為,選舉的重點是決定誰主導政權,似乎政權抵定,之后任由政治人物為所欲為,人民只能聽天由命,五年只有一天作主,這樣的民主,其實相當可笑。
一般民主國家的議會,除了審查行政機關送交的法令,往往也有議員推動各自屬意的法案,如環保、婦幼、人權等等。
大馬無論朝野議員,很少聽說推動什么法案,之前某些在野黨國會議員,曾推動禁止童婚法案,儘管未能一舉成功,至少確實有所行動,但願下一屆國州議員,將在議會推動更多進步法案,促使國家社會向前邁進。
一般民主國家的議會,為了某些法案或政府重大施政,不同立場者雄辯滔滔,甚至大打出手,反對者甚至以各種手段杯葛,阻撓國會通過他們反對的法案。
然而,大馬國會在審議案少有精彩辯論,民間流傳較多的,反而是某些輕浮無聊的言論。國會議員失格讓人相當遺憾,但國會議員未充分發揮職權,同時也是遺憾。
有心人不妨考察鄰近國家議會運作實務,作為議會改革的參考。此外,國州議員應熟悉議事規則,學習在規則之內,為人民爭取更大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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