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确保有效执法
周三(8日)起,国内私人轿车隔热膜条例放宽,挡风玻璃的透光度必须达到70%,司机左右车窗透光度需达到50%,后座乘客左右车窗及车后挡风玻璃透光度则没有限制;政府在不影响现有车主的情况下,满足了部分车主的要求,也让政府通过新政策下的收费制,增加收入,可谓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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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需要安装
马来西亚是热带国家,当艳阳高照时,炎热程度令人难以忍受,行驶在路上的汽车若没有更暗的车窗或隔热膜,相信轿车会成为“蒸气炉”,没有人愿意当司机或乘客。
隔热膜,除了隔热、防晒,也具备安全功能,尤其是透光度较低或较暗的隔热膜,一些车主基于个人安全或隐私理由,而使用这些隔热膜,唯这不能保证车主可以避免被匪徒盯上,或安心的把文件放车上。
执法单位将在新政策落实后的3个月,展开执法行动,车主可以在未来3个月,根据个人需要,安装隔热膜,或申请安装透光率较低的隔热膜。
我们认为,新政策落实后,交通部与相关执法单位,需确保有效及持续的执法,确保隔热膜业者根据条例,为车主安装隔热膜,以免日后引发隔热膜不符合标准,而被取缔的争议。
车主务须守法
车主身为消费者,也须知道,透光率越低(较暗)的隔热膜,不等于隔热度越高,因此,在安装隔热膜之前,须向业者确认,他们安装的隔热膜能真正发挥隔热作用,不会因为透光率太低被取缔而喊冤。
因此,必须提醒,不论是为了隔热、防晒或防罪案的理由,为爱车装隔热膜,最重要是守法,遇到执法人员执法,也不必担心被取缔而接到罚单,导致钱包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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