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洗钱案◢ 刘特佐高薪利诱 余静萍团队 拒过档
(吉隆坡1日讯)大马富商刘特佐曾以月薪6万令吉高薪,献议大马银行前客户经理余静萍(译音)及其团队到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工作,惟他们拒绝有关献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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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静萍是纳吉被控7项涉及SRC公司资金的控罪案控方第54名证人,她于今日继续出庭供证时,透露上述事件。
哈温德吉星在庭上念出余静萍与刘特佐于2013年11月24日,通过黑莓即时通讯软件(BBM)对话的通讯记录,揭露刘氏曾询问余静萍,是否知道和信任任何良好的总财务长,因刘氏当时要为SRC公司聘请有关财务经理级的人才。
哈温说,当时余静萍回应指若她有想到任何人,则会让刘氏知道,获证人核实确有此对话。
哈温说,刘氏当时也询问余氏,可否聘请Daniel Lee(大马银行前客户经理),因此询问余氏那是否指的是她的团队成员。
余静萍回应说:“我相信是,我认为他要聘请我们所有人,他献议我们工作,但我们不要那工作。”
哈温接着询问,当时刘氏为上述献议提出6万令吉的丰厚月薪水,惟余静萍再度强调指他们不要上述工作。
另外,哈温在盘问余氏时主张,后者在有关SRC公司户头资金转账事宜上,主要是和一马发展公司总财务长Terence Geh交涉,而Terence Geh在涉及SRC事务时是刘特佐的“下属”时,获证人同意。
哈温接着主张,刘特佐具操控SRC公司银行户头资金的能力,证人回应指刘氏或有该能力,但补充指该公司户头的资金转账事宜,仍需经户头授权签署人核准。
户头不够钱 刘特佐竭力填补
余静萍认同哈温主张,每当她通知刘特佐有关纳吉银行户头透支时,对方都会为填补纳吉户头不足的款额尽心竭力。
余静萍在下午审讯时,认同哈温主张,即刘特佐使用“Eagle 27”的字眼,来代表将源自于SRC公司的2700万令吉,汇入纳吉在大马银行尾数为“880”的银行户头。
哈温随后询及上述转账一切都是出自刘特佐的指示,获证人核实。
发1.3亿汇票 刘特佐要求撒谎
余静萍认同辩方主张,刘特佐曾在SRC公司透过大马银行,发出总值1亿3900万令吉的3张银行汇票(bank draft)事宜上,要求她撒谎,而在此交易中,刘特佐有很大的参与程度。
证人证实,上述3张银行汇票,数额分别为3600万令吉、7600万令吉以及2700万令吉,是由SRC公司以银行汇票形式汇入大众银行。
哈温德吉星在庭上点出证人和刘特佐于2014年7月5日凌晨时分的通讯记录,有关刘特佐向余静萍确认,大众银行是否曾致电她询问上述银行汇票的目的。
证人证实,大众银行当时联络了她及大马银行分行,询问上述银行汇票的目的,她称有关目的是“收购及投资”。
哈温也在庭上念出刘特佐曾发送信息,要求取消上述3张银行汇票,有关要求最终由Terence Geh执行。
审1MDB案上诉 下周一延迟开庭
基于上诉庭将在下周一(5日),审理控方针对高庭法官柯林劳伦斯早前裁决于8月19日开始聆审纳吉被控涉及一马发展公司资金案审讯的上诉申请,因此SRC案审讯将在下周一延至下午2时开庭。
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于周四(1日)向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指出,上诉庭已择定于下周一审理有关上诉案,因此他申请将原定在下周一上午9时开审的SRC审讯延迟至下午2时,以让控辩双方有时间从布城上诉庭赶回吉隆坡高庭,获法官批准。
柯林劳伦斯于7月18日驳回总检察署,要求展延纳吉被控涉及一马发展公司案件审讯的动议,令此案将如期在8月19日开审。
总检察署是于7月10日提呈上述动议,以展延此案审讯,直至纳吉被控7项涉及SRC公司4200万令吉的控罪案审结为止。
纳吉于2018年9月20日,被控25项涉及一马发展公司的贪污和洗黑钱控状,所涉金额达22亿8000万令吉。
纳吉需道歉起诉 沙菲宜申请撤销
纳吉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向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指出,辩方将在下周一入禀法庭,申请撤销控方针对纳吉需就其面子书帖文道歉的申请,并会附上宣誓书。
沙菲宜原向法官建议于下周四(8日)聆审辩方上述申请,惟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要求获得更多时间,让控方回复辩方提呈的宣誓书,因此汤米汤姆斯向法官建议于下周一才为聆审辩方申请择定日期。
控方是于7月26日入禀法庭,申请要求纳吉就2个疑似抵触“审理中”法则(sub judice)的面子书帖文,向吉隆坡高庭道歉。
据“当今大马”报导,负责入禀申请的是莫哈末依扎副检察司,控方在申请书内要求法庭发出庭令,禁止纳吉继续刊登类似声明,同时强制纳吉撤下于7月15和17日上载到面子书的帖文。
这2篇帖文与SRC案的控方第47名证人,即大马银行信用卡交易及诈欺管理组高级副总裁杨英良(译音)供证提及的信用卡事宜有关。
哈温频频“打断”证人回答
哈温德吉星不满余静萍在供证时没有直接回答问题,因此频频“打断”后者回答,此举引来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不满,忍不住提醒哈温勿一直打断证人回答,2人因此互起争辩,让庭内气氛一度“升温”。
当时,哈温是针对反贪会从大马银行充公的文件盘问余静萍,后者当时挑出文件上的日期盖章问题,哈温却在余氏回答时频频打岔,令希旦克兰忍不住起立斥责哈温,指证人正尝试解释,哈温却一直打断她的回答。
哈温随后反击,指证人没有在回答问题,是在伪装无知,法官此时介入缓和场面,促辩方继续盘问并尝试聆听证人回答。
另一方面,哈温也询问余氏,是否会比较从SRC公司接获的电邮,发送要求大马银行透过即时电子转账与结算系统(RENTAS)进行转账的扫描版本文件,及SRC公司发去大马银行分行的正本文件版本是否为一致时,证人回应指她不会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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