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司的小職員,都知道每家公司有它的收禮準則。你出去見客戶,對方送了一件T恤給你,你知道公司會允許你收下,但如果對方送上一枚手錶,你最好婉拒,因為每一家公司都有收禮金額的上限。
一般公司會列明,價值兩三百令吉的禮物,你可以收下,但必須通報主管,若超過這個價值,你就必須拒收。如果在那個場合很難拒絕收禮,比如在台上頒獎,你收到後就必須呈上公司,讓管理層來定奪。這些都是職場常識。
不能接收和工作有關的贈品
年輕人出來社會,一旦爬上了別人會對你獻殷勤、送禮物的職位,腦袋一定要清醒,今天你當上採購部的經理,對方送禮,不是送給“你”的,而是送給坐在這個職位上的人。吃人嘴軟,拿人手短,收了禮、吃過飯後,對方送過禮了,就會期望從你那邊,拿回些什么。
一旦你沒有提供對方“好處”,他可能就會委婉詢問你的上司,公司撤查下,你就麻煩了。千萬別傻傻地駁嘴說:“那是送給我的禮物啊!”你的老闆會說,等你失業後,身無職位,這時對方再送你禮物,這才是你的。
不只是公司,大馬政府一樣也有收禮的規距。在1998年公務員通令之下,公務員不能接收和工作有關的贈品,否則就是貪污。
若是和公務無關,例如在退休或婚禮上,公務員則可以收下不超過500令吉的禮物,但一超過這個數額,還是要通報上司。如果禮物超過了1萬令吉,還要通報財政部呢。
那么,如果是財政部長,或是首相等高級別的公僕,收了禮,要向誰匯報呢?
想要禮物就自掏腰包買下
在美國,美國總統在外交事務中所收的禮物,也是不可以直接放進自己的口袋,必須向所屬機構申報後,由國務院登錄整理後公布在网站上。所以說,美國總統收到的大小禮,會列在网上供公民查詢,非常透明。每一項購品都有列明贈送者、市價、收禮原因,而且有趣的是,收禮原因都會是:不接受會對捐助者和美國政府造成尷尬。
如果美國總統想保留禮物,那該怎么辦呢?那就必須按估算市價、自掏腰包買回家。所以當納吉的家中,搜出了幾十箱的珠寶、首飾、數百件的名貴包包,總值過億的二十多國貨幣時,加總的市價超過11億,他一句話,說這些都是別人送的禮物。你要惊訝的是,不是納吉竟然把人民當白痴,而是他還一副期望我們這些老闆,會相信他的說詞。
納吉的銀行戶頭出現了26億,他說那是捐款;家中被搜出12億的寶藏,他說那是禮物。如果這個邏緝可以被接受,那賄款和禮物都可以被定義成“捐款”和“禮物”了,世上真的就沒什么是貪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