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人权会支持制定反跳槽法 阻议员为私利当青蛙
(吉隆坡6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支持制定反跳槽法令,以终结国州议员为了私利而更换政党。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大马人权委员会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119(1)条款,投票权利赋予民选代表参与管理机构的基础,因此人民的选择才是合法化的,如果当民选出的代表在决定跳槽到新政党,则应该允许公民自动行使投票权,再次选出民选代表。
“就所有人享有自由决定政治地位、追求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权利而言,在国际法中,自决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权利和基本原则。”
大马人权委员会发文告指出,在昂贵的民主选举程序后,猖獗的跳党行动令人感到不安。
该委员会认为,政党应受法律约束,并与其他类型的结社分开。
“为了确保政治稳定并消除舞弊有罪不罚的现象,同时加强民主和保护公民权利,马来西亚应颁布反跳槽法。”
文告指出,民选代表应该反映选民的声音、需求和观点,而不是个人观点。
“我们应该共同努力,建立人民对选举和民主进程的信任,否则这将损害国家的利益。”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高兴
惊讶
愤怒
悲伤
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