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默迪卡中心最新民调显示,61%受访选民认同吉隆坡高庭于今年7月28日,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洗钱案的判决,只有18%受访者持相反意见。
调查显示,57%巫裔选民认同法庭的判决。
高庭在7月28日裁决,纳吉被控7项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3项刑事失信、1项滥权及3项洗黑钱控状,全部罪名成立。
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在宣判纳吉滥权罪名成立,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3项失信罪名和3项洗黑钱罪名各入狱10年。
这意味着纳吉7项罪名的刑罚是坐牢7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但刑期同时执行,因此只需坐牢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