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虔:国州议会应记名投票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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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虔:国州议会应记名投票

    近来,因在野党在预算案未支持记名投票,引发议论纷纷,许多有识之士谴责在野党。若我们进一步了解记名投票,即知大马国州议会未落实全面记名投票,是落后、野蛮的政治传统,应努力改革,使得国州议会全面记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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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多数民主国家的议会,法案大多是记名表决。就连本地人屡屡嘲笑,民主脱序的台湾,立法院早已实施记名投票多年。每位立委有自己的投票按钮,一旦法案议决,立法院的大屏幕,清楚纪录每位立委的姓名,并以颜色表示赞成或反对,而没在屏幕上的,便是弃权或缺席。只要截图下来,每位立委的投票状况一目了然。立委参与法案表决,就要为自己的立场负责,并接受民意检验。

    向人民负责

    一般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目的是保护选民在不受压力干扰之下,自由地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这是正常民主国家关于选举的原则。

    但国州议员为代议士,是代表选区人民行使政治权利,照理说,所作所为须向选区人民负责。不过,由于国州议会向来未实施记名投票,人民不知道选区议员对法案的真实态度。不知道谁支持或反对什么,理由又是什么,于是所有人都没责任,于是政坛一团浑沌,国家社会发展不如预期,却找不到应该负责的人。记名投票是为人民负责,为历史负责。大众应向政党、政治人物要求,所有法案都记名投票。

    不可讳言,大马现行的民主制度,运作多年下来颇有阙漏,很多地方急需革新、修补。议会改革,不妨由所有法案都记名投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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