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新加坡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及其妻子代表律师告诉法庭,其两名当事人银行户头的13项银行交易,与一马发展公司(1MDB)无关。
根据《星报》报导,黄宗华与妻子林慧冰(译音)的代表律师拿督陈福泉指出,汇入两人银行户头的资金并非来自一马公司,且有银行文件支持这一点。
“从何时开始,夫妻之间进行钱财转移是错的?”
陈福泉今日针对总检察署申请充公黄宗华夫妇和其他16人,包括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夫妇的财物一案陈词时,如是指出。
2015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17日进行,涉及数百万令吉、美金和新币的13项银行交易的银行户头,有4个属于黄宗华、2个为两人的联名户头,以及1个是林慧冰的户头。
在13项交易中,其中一项涉及从黄宗华户头转账给林慧冰的17万183令吉11仙。
他说,两名一马公司调查人员的宣誓书成为充公诉讼的基础,是没有表面证据且“毫无根据的指控”,并要求法庭撤销对其当事人夫妇的诉讼。
承审法官莫哈末再尼择定此案于周五(5日)续审。
总检察署是于2019年5月入禀高庭,申请没收2018年充公纳吉夫妇等共18人的大批财物,包括名牌手提袋、现金、名表和27辆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