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闽议员控滥权案 高庭驳回撤控申请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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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闽议员控滥权案 高庭驳回撤控申请

    (吉隆坡11日讯)高庭今日驳回,民兴党纳闽区国会议员拿督要求撤销,他因身为纳闽港务局副主席职权,为与其父亲和弟弟有利益相关公司取得工作合约,所涉及的滥权控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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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专员罗丝玛娃驳回此项申请时指出,法庭发现所面对的提控,是有法律依据且没有缺陷的。

    他指出,如果此项提控涉及政治动机,那被告随后还有机会进行辩护;唯若要撤销控状,目前阶段尚过早。

    “法庭会在所有证人供证后,才定夺(控方)是否成功举证。所以,法庭无法允许这项申请,此案需继续在地庭展开审讯。”


    随着高庭驳回撤控的申请,此案将按照原定时间于今日和明日在地庭审讯。

    Rozman Isli
    罗兹曼

    此案的主控官为阿末费沙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为莫哈末拉菲。

    被告被指于2018年3月18日下午2时30分和5时30分,在布城交通部副秘书长会议室,利用纳闽港务局副主席的职权,为和其父亲和弟弟有利益相关的纳闽自由港管理私人有限公司(LLPM),取得纳闽Dermaga Merdeka港口运营商的工作合约。

    被告此举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可在同法令24(1)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或不少于贿金5倍或1万令吉的罚款,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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