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停止买卖鸡腿鱼
又有人吃死了,执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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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国内不时传出吃了鸡腿鱼中毒甚至死亡的事件。这类悲剧一再重演,最近柔佛居銮占美新村,一对老夫妻因食用鸡腿鱼,造成一人中毒身亡,一人在加护病房抢救。
鸡腿鱼就是河豚的俗称,因为河豚的肝和胆含有剧毒,一般鱼贩都会谨慎处理。在日本,提供河豚料理的餐厅,必须要有经验的“河豚处理师”驻店,才能提供。
应立法禁贩售
因为这种鱼其实是“有毒”的,要经过持有执照的师傅细心处理后才能上桌。
在我国,民众在购买和食用鸡腿鱼之前,理应要有所警惕,不要有侥幸心态。
不只如此,子女们也要负起责任,提醒家中长者,不要购买鸡腿鱼或任何不明来源的鱼只,以免误食毒鱼。
政府是时候重视鸡腿鱼中毒甚至死亡的案件。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执法并不严格,造成鸡腿鱼夺命案接二连三发生。
首先,政府应该尽快立法,禁止贩售鸡腿鱼,同时规定若欲出售或食用鸡腿鱼,就必须要有相关执照或训练,这方面可仿效日本的作法。
立法后,接下来就是执法,卫生部和渔业局或贸消部,必须密切合作,密集地对市集展开检查行动,打击小贩出售鸡腿鱼的活动。
教导民众慎防
接着就是进一步推动觉醒运动,对民众宣导如何注意并防范来历不明的海产,教育民众不要慎防有毒海产,同时设立投报机制,让民众举报任何售卖来历不明海产的活动。
鸡腿鱼中毒甚至死亡的事件其实是可以避免的悲剧,如果我们再不马上采取行动,未来就必定再有相同的情况发生。
在政府未有立法之前,所有市集贩商及网络销售商,都应该自发性停止售卖鸡腿鱼,这是当下最有效阻止悲剧重演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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