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山:副揆的陈情书写了什么?◤会员文◢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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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永山:副揆的陈情书写了什么?◤会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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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隆坡高庭在周一针对副首相阿末扎希涉嫌健思基金会贪腐和洗黑钱案件以释放不等同无罪的情况下,释放阿末扎希。

    事关控方,即总检察署申请在不等同无罪下释放阿末扎希,即所谓的DNAA(Discharge not amounting to acquittal),引起民间哗然甚至不满和不解。

    根据《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以及《刑事程序法典》第295条文,总检察署和检控官拥有斟酌权是否要提控某人;同一个条文也允许总检察署和检控官更改或撤回控状。

    副检察司莫哈末杜苏基向法庭表示,总检察署接受了被告的陈情(respresentation),基于案件仍需要调查,以及等待汤米汤姆斯回忆录皇委会的调查等原因,因此申请撤销所有的控罪。


    法官柯林最终接受了检方申请,但是下判时也批评控方如果最后决定撤销所有对阿末扎希的控状,那么这将会是严重浪费法庭的时间和资源。

    陈情书指的是在刑事审讯之中,辩方向控方提交的资料。它的内容可以非常广泛,但是一般上包含辩方手上的证据和相关资料,即如果控方继续提控被告,很有可能控方会败诉。陈情书也有可能包含辩方愿意提供给控方的资料,作为交换条件等等。

    证明清白

    我在周一花了一整天的时间阅读法官的口头判词,发现法官说了以下言论:

    “控方暗示,虽然已寻求DNAA,但针对扎希的调查仍在进行中。从控方提出的理由来看,根据辩方的陈述,调查仍在进行中。然而,必须记住的是,之前辩方要求休庭的时后,辩方说这些陈情书占据几页,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想它有数百页,因此控方需要更多时间来审查这些陈情书……”

    控方也表示必须根据皇家调查委员会(RCI)对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的回忆录进行调查,控方也表示该回忆录与阿末扎希的指控相关,因此只是申请DNAA而不是DAA。

    DNAA意味着如果检方决定恢复被告的罪名,被告将来可能会因同样的指控而接受审判。法官表示,阿末扎希获得DNAA并不代表案件已经结束了。

    在健思基金会贪腐案的审讯中,阿末扎希已经被判表面罪名成立。如果阿末扎希过后选择沉默,不拿出任何证据和证人来证明自己的清白,那么阿末扎希就会被叛罪名成立。

    合理疑点

    反之,阿末扎希必须很努力地提出有力的证据和证人证词,针对控方的证据、证人和证词提出合理的质疑。只要法官依据法理情认为辩方已经成功挑起合理的疑点,那么阿末扎希就会无罪释放。

    法官在口头判词中已经提到一些。此外“马新社”也报道主控官杜苏基在法庭的陈词。他说扎希的陈情书表示自己乃是前朝政府不公检控的受害者。

    报导也指出被告分别于2022年12月和2023年1月呈交两封陈情书予总检察署。两次陈情后,反贪会于2023年1月告知总检察署,极有必要更详细、深入和全面地调查。

    记得,这是来自反贪会说法,不是总检察署,原因是反贪会需调查新证据。总检察长也认为,控方和反贪会极有必要查明这项指控,避免玷污总检察署和反贪会的公信力。

    杜苏基也表示,扎希于今年2月、3月,再提呈4封陈情书,挑起新问题和提供证据,要求反贪会调查被告在被控前后和期间,反贪会调查仓促、马虎、贸然和不完整。

    以上是我综合各语文媒体报导的一点消息。

    现在的问题是:

    1.到底阿末扎希的辩护律师在短短4个月提交6份陈情书给总检察署,内容是什么?

    2.如果总检察署不接受陈情书的内容,继续检控阿末扎希,阿末扎希最终会否无罪释放?

    3.到底陈情书里面如何解释这是一项政治检控、反贪会的调查如何仓促马虎?

    这些问题只能由反贪会和总检察署向人民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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