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前职员 再控洗黑钱逾百万
(吉隆坡12日讯)律师楼前会计执行人员阿布再林,今日再次在地庭被控处置、转移及接收来自非法活动总值超过100万令吉的收益,但他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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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与第二控状指46岁的被告,于2020年9月18日至2021年7月19日期间,在位于武吉免登敦霹雳路的马银行户头,处置11万2000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
另两项控状指他于2020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5日期间,在同一地点的马银行户头,转移63万3641令吉7仙的非法活动收益;另外4项控状指他利用马银行户头,从2名女子与1名男子的3个户头,接收88万6908令吉70仙的非法活动收益。
被告因此牴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5年及不少于有关非法活动收益总值5倍的罚款,或500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
主控官罗海扎再纳建议被告以8万令吉保外,并把护照交给法庭保管,以及每个月到邻近警局报到;被告的代表律师卡师鲁丁基于其当事人没有工作,而且须负担家庭及3名孩子的生活费,因此要求法庭让其当事人以合理保释金保外。
法官卡马鲁丁甘顺最终谕令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8万令吉保外、交出护照,以及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并择定9月19再次过堂。
今年6月1日,阿布再林被控9项涉及近100万令吉的失信罪名,但他否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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