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渐进式薪金制白皮书》指出,参与渐进式薪金制属自愿性质。
根据该份白皮书,有兴趣参与推行这项薪金制的企业,可以通过线上登记方式向有关当局提交申请;申请获批的企业将被列为“渐进式薪金雇主”(Majikan Gaji Progresif),获准推行渐进式薪金制。
白皮书指出,政府也将为符合条件的“渐进式薪金雇主”提供为期一年的现金奖掖(insentif tunai),以协助企业减轻因落实最低薪金制而产生的额外营运成本。
至于奖掖数额,将在迟些时候决定。
白皮书指出,根据政府进行的调查显示,大部分的微型和中小型企业皆表示考虑到当前公司运作和营运成本等因素,他们必须在有政府提供奖掖的情况下,才能做出相应调整,推行渐进式薪金制。
“国内目前的薪金制并非以奖掖为基础(non incentive-based)推行的机制,意即雇主必须自行承担因推行这个薪金制所产生的所有额外成本,也因为如此,导致响应推行的企业非常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