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针对高庭判处他涉及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3项刑事罪名成立,以及所判处的刑罚,入禀3份上诉通知书。
纳吉今午通过律师楼Messrs Shafee & Co向刑事高庭主簿署入禀有关上诉通知书。
纳吉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法汉在受询时也证实此事。
高庭周二裁决,纳吉在7项涉及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刑事失信、洗黑钱及滥用职权指控全部罪名成立,一共被判入狱7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由于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谕令监禁刑期同时执行,因此,纳吉只需坐牢12年。
辩方申请暂缓执行刑罚,并获得高庭批准。纳吉是以两名担保人及200万令吉保释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