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4日讯)联邦法院9司裁定,国会获赋权立法,以对谋杀和贩毒案实施死刑。
以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阿查哈莫哈末为首的联邦法院9司,以8票对1票裁决,规定惩罚措施是国会的特权。
9司强调,国会有权颁布罪行及其规定的惩罚,包括强制死刑。
阿查哈莫哈末说,法庭则有权根据国会立法制定的刑罚范围,向罪成的被告作出裁决。
“如果法律不允许,法院不能单凭自己的意愿判刑。”
阿查哈莫哈末昨日在聆审4名秘鲁籍死囚挑战强制死刑是否符合宪法案后,如是作出判决。
他说, 这必与刑事程序法典第183条文阐明的法庭判刑权利区分开来,该条文阐明,若被告被定罪,法庭需依法判决。
其他八司是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阿查哈莫哈末、联邦法院法官拿督阿邦依斯干达、拿督王南吉、拿督阿都拉曼斯比里、拿督扎丽哈尤索夫、拿督娜丽妮、拿督扎峇丽雅尤索夫和拿督哈丝娜哈欣。
秘鲁籍哥梅斯(Jorge Crespo Gomes)、南非裔波斯曼(Letitia Bosman)和浩克(Benjamin William Hawkes)因在2013贩毒,于2015至2016年间被定罪并判处死刑,3人的上诉被上诉庭驳回,于是提出上诉。
布巴兰则因谋杀罪被定罪,于2016年被高庭判处死刑,其上诉在2018年被上诉庭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