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社会福利局揭发,去年我国落实行动管制令期间,儿童遭性虐待和情感虐待案各增加了2.5%和51%。
当局在去年共接获1904宗性虐待案投报,情感虐待171宗、身体虐待1459宗、忽视1618宗、丢弃或丧失双亲162宗,以及其他案件522宗。
社会福利局副总监(营运)法蒂玛告诉《马来西亚前锋报》,雪州的儿童虐待案居全国之冠,高达1830宗,其次是吉隆坡(898宗)、沙巴(485宗);纳闽则从2018年起,连续3年没有案件。
她说,2012年至2016年期间,家庭纠纷是导致2789宗虐待儿童案件的主要因素之一。
她披露,有父母因为家庭危机如夫妻吵架而虐待孩子,也有可能因受外界干扰而虐待孩子。
不过她说,2020年的整体虐儿案件为5836宗,较2019年的6382宗,共减少了546宗(8.5%)。
“此外,父母或监护人有意或无意的疏忽也是造成虐儿案的一个因素。”
法蒂玛说,有关疏忽包括把孩子留在车内、从购物中心的自动扶梯上摔下、从高楼摔下,在没有成人监督的情况下让孩子去商店或夜市购买必需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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