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5日综合电)台湾台北市有民众近日到东湖市场,看到一家摊贩写着“一枝冰只要1元(台币,折合约15仙),欢迎试吃”,一连买了好几枝,没想到结帐时变成1枝10元(约1令吉51仙),当场气得报警。老板表示,1枝1台币是“试吃价”,实际上一枝是10台币。不过,消保官指出,店家广告标示不实,已构成诈欺罪。
根据《东森新闻》报导,附近摊商表示,冰棒摊贩玩文字游戏,老板看起来又很凶,所以很多婆婆妈妈都会认赔,但也有些客人拿了20、30枝,结帐时才发现要200台币(约30令吉)、300台币(约45令吉),当场与店家争执,甚至打电话报警,这些都时有所闻。
事实上,这家冰棒摊没有固定的摆摊地点,过去在基隆安乐市场、云林斗南市场都曾出现过。更扯的是,同样的布条挂了9年,一直写着“30周年,欢迎试吃”,且类似冰棒宰客的例子,最早能追溯到2007年。过去,摊贩老板受访就曾说,1元冰棒只是试吃噱头,“否则1块钱的冰棒,连水沟水都做不出来,你敢吃吗?”
另外,插画家谢立圣2018年也曾遇到同样的冰棒摊,一次拿了30枝,不料被指定要到后方帘子遮盖的小房间结帐,没想到一进去,立刻有一个双手割线的文身大叔高喊“30枝总共300,包起来!”
当下谢立圣对价格提出质疑,没想到对方直接把冰棒塞到他手中,还说“你觉得一枝冰棒可能1元吗?用头脑想都知道成本都不够了,包起来了共300,谢谢!”
消保官指出,业者应充分揭露产地、价格、计价单位等消费资讯,“不得有误导、隐匿或欺罔之行为”,经劝导不听可开罚。如今又传出冰棒宰客,消保官强调,广告标示不实,涉及诈欺罪,若胁迫购买,可能涉犯强制罪。
文:台湾ETtoday新闻云
图:爆怨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