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高庭驳回暂缓裁决 刘健辉 可获公民权
(吉隆坡14日讯/独家报导)高庭今早驳回政府在5岁华裔男童刘健辉此前获判可得大马公民权的案件中,要求暂缓执行这项裁决的申请,因此意味政府必需遵循高庭此前的庭令,向刘健辉发出证明其大马公民身分的报生纸和大马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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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庆的代表律师李敏纶今早向《中国报》证实,高庭法官拿督旺阿末法立今日通过视讯会议软件“Zoom”宣判,驳回政府暂缓上述裁决的申请。
他说,虽然政府以已向上诉庭入禀上诉申请为由,寻求暂缓执行高庭裁决,但高庭以政府无法证明存在特殊情况,以致有必要暂缓高庭上述裁决为由,驳回政府的申请。
他指出,旺阿末法立在宣判时,说明由于大马公民的身分可被政府撤销,因此即使政府不获准暂缓执行高庭裁决,并不会对该宗上诉案件造成影响。
刘健辉是于2018年6月18日,在吉隆坡一家私人医疗中心出世,其大马籍父亲是现年26岁的刘家庆,其母亲则是越南籍公民。
由于刘家庆和其妻子,当初获国民登记局安排注册结婚的日期是2018年7月9日,即比其儿子出生迟了2周,因此导致刘健辉出世后,成为非婚生小孩,无法获得大马公民权。
旺阿末法立是于5月18日,批准刘家庆为刘健辉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根据联邦宪法第14条款与宪法第二附表第二部分第1(a)条文同读的情况下,裁定刘健辉是一名大马公民,因此可依法获得大马公民权。
法官当时谕令国民登记局总监需在30天内,向刘健辉发出证明其大马公民身分的报生纸以及大马卡,但政府接着于6月7日,申请暂缓执行高庭的这项裁决,高庭随后于9月6日聆审这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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