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妇认错哭求轻判 发帖辱元首 罚9000
(吉隆坡3日讯)一名家庭主妇因发布侮辱国家元首的贴文,今日被控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的罪名。她俯首认罪后声泪俱下向法官求情,直言对她犯下的愚蠢行为感到十分后悔,最终遭判罚款9000令吉或以半年监禁刑罚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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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罗丝玛瓦蒂今日在法庭通译员向他宣读控状内容后,在地庭法官艾温面前认罪。
根据控状,罗丝玛瓦蒂于5月25日,透过面子书帐户“罗丝玛瓦蒂莫哈末再因”,在有意识下,发布侮辱国家元首的不当贴文,有关贴文于6月1日在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局总部的网路与多媒体罪案调查组办公室被发现。
因此,被告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条文下被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年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没有委任代表律师出庭,她在认罪后声泪俱下向法官求情,不断哭泣叙述对自己的举动感到十分后悔和难过,而她也忏悔并承诺不重犯。
罗丝玛瓦蒂说,她是一名育有4名孩子的家庭主妇,并没有工作,其丈夫收入仅是2000令吉以下。
“我的孩子需要我,这是我的初犯,我在面对生活压力的情况下,被迫在面子书宣泄情绪,导致我作出愚蠢行为。
“我非常后悔,请求法官尽量轻判,因为无力偿还刚阐明的罚款(最高)数额,我的孩子全都在求学中。”
法官艾温在聆听被告求情后,最终判处她罚款9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需以半年监禁取代。
此案主控官为诺达雅娜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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