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有文:银行应该负责任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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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有文:银行应该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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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不时发生银行户头遭骇存款被转走事件。有者是当事人的疏忽和责任,包括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或在手机下载APK文件以致让匪徒有机可乘。然而,也有不少人并非个人疏忽,就莫名被转走银行户头的钱,按理说,非个人疏忽,就应与银行的网络保安系统有关。但纵观各种个案,受害人想让银行负起责任或赔偿,并不容易。

    加强网络保安系统

    就有执业律师指出,除非受害者有证据证明是银行疏忽,导致其户头被骇和金钱被盗,否则向银行采取民事诉讼的胜算不大,而且举证上会有困难。

    事主即使报案,警方找到相关接收款项的户头主人,受害者也未必能取回损失。

    这类案件已不少,国家银行应基于保护银行用户的原则,建立一套保护用户的机制。例如,只要用户能证明并非个人疏忽,那就是银行的保安系统有缺失,银行就有必要负上一定责任,包括给予一定的赔偿。如果经警方或国行调查出银行应负全责,除了应要求银行尽快加强网络保安系统,也得重罚相关银行,以儆效尤。


    银行用户相信银行,才把辛苦赚来的钱存在银行,银行不应敷衍了事或推搪责任,让用户吃亏,否则还有多少人有信心把钱放在银行?

    随着科技越来越发达,以及使用智能手机和网络处理金融和银行事务日渐普遍,银行更有责任做好网络保安工作,国行和政府的监管工作也应到位和与时并进。

    当然,银行用户也要有更好的觉醒意识和责任,不让自己成为匪徒的目标和受害者,不能把自己银行户头的安保责任留给银行,自己却像无头苍蝇主动投入匪徒设下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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